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恪守诚信的好典范——窦兰英

18-10-12 15:07 来源:甘肃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编辑:狄东阳

  窦兰英,女,汉族,1949年5月出生(现年68岁),肃南县红湾寺镇隆畅社区居民。

  窦兰英替女还债、恪守诚信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,犹如一盏灯照亮着每个人的内心世界。她中年丧夫,艰辛地把两个女儿养大成人。不料大女儿却遭遇了不幸,丈夫留下出生仅28天的孩子离家出走,至今杳无音信;2012年,大女儿又被查出直肠癌并最终离世。老人失去了女儿,留下的只有七岁大的小孙女和七万多块钱的债务。为了还债,老人开始重操旧业,给人当保姆,干小时工,一分一角地攒钱还债。每当老人被高额的债务压得难以支撑的时候,她总是告诫自己,债还没还完,小孙女还需要我照顾,不能倒下。为了还债,老人没吃过肉,生病了也硬抗着,老人只能在别人家当保姆时,把好一点的剩饭剩菜带回来给孙女补充营养。两年来,老人当保姆的工资,加上社区里发的低保金都攒起来共还了两万块。有些人让老人别还了,就当是给孩子的营养费,但老人还是坚持;很多邻居劝老人,人死账烂,何必如此苦自己。而老人却说:“人要讲良心、讲信用,女儿生病那会人家给了我救命的钱,女儿的命没保住,但只要我活一天,就一定把债还下去!”窦兰英用一颗厚道之心,诠释了“诚信”的真谛,先后荣获第五届甘肃省道德模范、第四届张掖市十大道德模范提名奖、肃南县第二届“榜样的力量”等荣誉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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